桃花镇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实施方案
【信息时间:2017-11-23 阅读次数: 作者: 】
一、职责分工
我镇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在西湖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下,由我镇党政办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镇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严格按照《南昌市西湖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使用能耗统计软件和报表,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报送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
基础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党政办填写后报送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政办应逐月按时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台账》,并于每季末的次月10日前报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统计数据采集方法
(一)公共机构基本信息采集
由党政办全面统计、整理全镇各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将基本信息和统计数据填报至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编制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系统”(以下简称“能耗统计系统”)。
(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采集
1、电耗数据
电耗数据采集有二种方式:一是从电力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从镇财政所获取数据。然后二部分累加获得总电耗。
2、水耗数据
水耗数据采集分两部分:一是自来水,从自来水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从镇财政所获取数据。然后二部分相加获得总水耗数据。
3、公车用油数据
油耗数据采集有三种方式:一是由定点供油企业获取数据;二是逐车调查单车油消耗量;三是从镇财政所获取数据。然后三部分累加获得油耗总量。机关事务局万祥湃负责在次月8日前,收集整理好镇机关上月水、电、油等能耗数据。
四、统计数据填写、审核
党政办涂尚琦负责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报表的填写和按时报送。主管节能工作的负责人要对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定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实施网络填写报送应按照上述程序严格进行审核和复核。
五、报送周期与时限要求
按月填写本镇《公共机构基本信息》(能耗统计系统“表一”)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能耗统计系统“表二”),并于次季度前10日内填写到“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系统”并报送到区机关事务局。全镇能源资源消耗状况半年度和年度汇总情况要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送纸质报表,时间分别为7月15日和12月15日内。
六、数据分析
财政所每季度结合本镇机关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用能设备运行情况等,对电、水、油等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和公示。党政办要半年和一年对本镇机关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与半年和年度统计数据同步报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建筑面积、用能人数、主要用能设备变化情况,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指标的变化趋势,人均能源资源消耗、单位建筑面积能源资源消耗、公车能耗和能源资源消耗问题同比分析,以及各项能源资源消耗水平降低(升高)原因分析,下一步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七、数据安全管理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通报和公示应报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公开和公布。
桃花镇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实施方案
【信息时间:2017-11-23 阅读次数: 作者:桃花镇 】
一、职责分工
我镇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在西湖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下,由我镇党政办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镇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严格按照《南昌市西湖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使用能耗统计软件和报表,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报送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
基础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党政办填写后报送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政办应逐月按时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台账》,并于每季末的次月10日前报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统计数据采集方法
(一)公共机构基本信息采集
由党政办全面统计、整理全镇各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将基本信息和统计数据填报至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编制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系统”(以下简称“能耗统计系统”)。
(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采集
1、电耗数据
电耗数据采集有二种方式:一是从电力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从镇财政所获取数据。然后二部分累加获得总电耗。
2、水耗数据
水耗数据采集分两部分:一是自来水,从自来水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从镇财政所获取数据。然后二部分相加获得总水耗数据。
3、公车用油数据
油耗数据采集有三种方式:一是由定点供油企业获取数据;二是逐车调查单车油消耗量;三是从镇财政所获取数据。然后三部分累加获得油耗总量。机关事务局万祥湃负责在次月8日前,收集整理好镇机关上月水、电、油等能耗数据。
四、统计数据填写、审核
党政办涂尚琦负责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报表的填写和按时报送。主管节能工作的负责人要对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定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实施网络填写报送应按照上述程序严格进行审核和复核。
五、报送周期与时限要求
按月填写本镇《公共机构基本信息》(能耗统计系统“表一”)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能耗统计系统“表二”),并于次季度前10日内填写到“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系统”并报送到区机关事务局。全镇能源资源消耗状况半年度和年度汇总情况要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送纸质报表,时间分别为7月15日和12月15日内。
六、数据分析
财政所每季度结合本镇机关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用能设备运行情况等,对电、水、油等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和公示。党政办要半年和一年对本镇机关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与半年和年度统计数据同步报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建筑面积、用能人数、主要用能设备变化情况,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指标的变化趋势,人均能源资源消耗、单位建筑面积能源资源消耗、公车能耗和能源资源消耗问题同比分析,以及各项能源资源消耗水平降低(升高)原因分析,下一步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七、数据安全管理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通报和公示应报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公开和公布。